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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攻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28 21:02:35


    为落实司法为民,树立司法权威,进一步缓解执行压力,针对省法院第三巡查组反馈杞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结案率较低的问题,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开展一次“执行攻坚”强制执行行动,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执行攻坚”活动是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是我院落实司法为民,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举措,是完成最高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迫切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决策。广大执行干警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卯足干劲,自觉将执行工作纳入到全院工作的大格局之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实现杞县法院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任务目标

    本次执行活动重点以2016年以来的未接案件,每周每名承办人员拿出五个案件,进行重点突破,以切实解决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为着眼点,同时对2016年以前的案件也要进行逐案进行清理。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逐步消除。

    三、行动安排

    1、准备阶段(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2日)

    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针对2016年以来的未接案件进行彻底梳理,制订详细计划。本次“执行攻坚”强制执行行动参加人员为执行局全体干警及法警队部分干警,由执行局长冯志立带队。宣传报道由执行局综合室负责,主要负责收集执行活动中的相关影视资料,并制作宣传报道向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实施阶段(2017年4月23日至2017年6月28日)

    对列入本次强制执行范围的案件,要研究制定强制执行计划,整合执行资源,明确责任分工,将符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逐一制定强制执行方案。执行干警要根据掌握的案件信息,事先摸清被执行人的日常行踪,利用清晨、正午、晚间被执行人在家几率大的时间段,快速出击,果断实施拘传、拘留。对抗拒执行的,该曝光的曝光,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

息迁就。

    3、验收阶段(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6月30日)

    执行专项活动结束后,两个庭室负责人要写出执行专项活动总结报告,对执行专项活动中出现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执行活动是一项重要决策,是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项重要部署,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1、加强领导

    这次活动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成立领导小组,院长王成宏任组长,副院长鲍永庆任副组长,执行局长冯志立任办公室主任,执行一庭庭长张云霄,执行二庭庭长尹秋峰,法警队长韩卫国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执行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的工作,同时要求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活动的开展有方案,有部署,有目标,有措施。

    2、强化责任

    本次活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做到领导深入到一线,决策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全体执行干警要因地制宜,创新执行方法,注重工作实效,以执结案件为着力点,同时要求,实行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制度,遇到突发事件以及执行现场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听从指挥,防止矛盾激化。

    3、严格纪律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所有参加执行活动的干警要克服消极情绪,畏首畏尾,同时提高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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