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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宣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28 20:59:4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反映执行工作成效,树立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构建执行难工作机制,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宣传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组织

   成立执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鲍永庆任组长,执行局冯志立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王洪湾、田永。协调办公室支持执行宣传工作。

    二、宣传目标

    1、展示人民法院全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宣传人民法院全面发挥执行职能,注重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作用。

    2、展示执行难威慑机制的强大威力;宣传党委领导下各执行联动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功效。

    3、彰显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司法为民的宗旨;宣传人民法院坚持执行公正、高效和权威,执行工作及队伍建设取得的新发展。

    4、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

    1、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司法解释和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政策,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2、宣传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教育和威慑债务人,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3、宣传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和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典型,树立自觉执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风尚。

    4、宣传部分案件不能执行的原因,使社会各界和执行当事人了解部分案件执行不能或不能及时执行的实际情况,了解执行工作的规律。

    5、宣传执行工作经验和做法,党委、人大、政府、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支持,推广执行工作经验,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6、宣传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四、宣传措施

    1、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广场大屏幕、街道横幅等形式,公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到执行现场采访报道,达到监督、宣传并举。

    3、及时和定期提供案件执行新闻线索、刊登典型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情况报道。对特定身份的人员进行通报、资格限制、限制出入境、宣传护照作废、公安机关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等报道。

    4、利用拒执类案件的公开宣判、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发放兑现会、被执行人法律教育等形式进行宣传。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期间打击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5、宣传执行工作中执行干警、诚信守法者等先进人物、典型事迹。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执行工作宣传的重要性。执行宣传工作既是义务,又是责任,充分提高执行权力行使的效能,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执行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主动接受上级宣传部门、政法委对执行工作宣传的领导,与院宣传机构密切配合,把执行宣传列为法院宣传工作的重要方面。执行局局长要亲自抓执行宣传工作的部署、督促、协调,在执行局内部确定责任领导、责任机构、责任人员,负责执行宣传的策划、组织,同时鼓励全体执行干警参与配合。    

    3、注重工作长效

    做好统筹、形式多样,争取电视上有形,报纸上有文,社会上有影。利用媒体力量大造舆论声势,营造执行氛围,曝光“老赖”。处罚一批,教育一片,在普及法律知识和弘扬诚信意识上取得实效。执行局确定专人负责与本地新闻单位的联系,建立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为以后的宣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严守宣传纪律

    在执行宣传中,遵守宣传纪律。重大影响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和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要统一信息发布部门,防止因工作疏漏影响大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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