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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公开审理涉毒案

发布时间:2020-08-26 09:23:05




    8月25日,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板木乡派出所,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今年3月,被告人刘某某因在自家院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苗,被派出所民警发现并现场铲除,经清点罂粟苗共计2500株。县检察院以当事人刘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承办法官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年龄70多岁,行动不便,加之该案具有较强的教育和警示意义,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被告人居住地公开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合议庭评议、宣判等程序,被告人刘某某现场认罪认罚,并签字结案。

    巡回审理案件,既方便特殊当事人参与诉讼,也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种植罂粟苗是违法的,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利于教育引导乡镇村民知法、懂法、守法,大力营造全民识毒、防毒、禁毒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q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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