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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官奔波300公里为特困当事人送去救助款

  发布时间:2014-06-13 17:28:29



    6月11日上午,河南省杞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杜爱民冒着酷暑,带着执行法官奔波300公里,为家住新密市岳村镇芦河村的特困当事人梁彦平送去救助款14290元,帮助梁彦平一家度过难关。

    申请人梁彦平与被执行人石某原是生意上的伙伴,石某在一次从梁彦平处购买煤炭后,一直拖着货款不给。梁彦平无奈之下将石某起诉到杞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石某偿还原告梁彦平货款39290元。案件生效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石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是石某想尽方法躲避。经过艰辛努力,法官先后为梁彦平执行到货款25000元。此后,石某家中再无能力可供执行,石某也举家外出,没有任何消息。在案件陷入困境时,申请人梁彦平家中又出现重病患者,长期住院治疗,家中一贫如洗。面对当事人出现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将案件情况及时向院领导进行汇报,最终决定以司法救助方式帮助当事人度过难关。在执行款项到位后,执行局负责人杜爱民考虑到申请人家住外地,往来杞县不太方便,加上农村正值三夏抢收季节,家中还有病人。综合各方因素,决定亲自将救助款项送到当事人家中,以司法关怀为当事人送去一片眷眷真情。

    车行至陆河村时已经下午2点,顾不上吃饭,杜爱民就急忙与梁彦平联系,法官与当事人在路边公交站牌前履行了结案手续。拿到最后一笔款项,在笔录上按上红红的指印,梁彦平和家人当时就哭了。哽咽着说:“杜法官,为了俺的事您是操碎了,大热的天又跑这么远给俺送来救命钱。门没有踩,水没有喝,饭没有吃,俺一家人真的过意不去。”再三谢绝当事人吃饭的邀请后,执行法官就踏上回归的路程。

    图为法官与当事人认真办理货款清典及结案手续。

责任编辑:薛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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